任职要求:
1.性别不限,年龄40岁以下,本科及学历,文秘专业,有董事会秘书岗位或行政办公室工作经验。
2.熟悉股东会、董事会工作内容、操作流程,熟悉国家有关股东会、董事会的法律、法规。
3.掌握金融证券、财务、税收、法律、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,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,熟悉各类公文写作。
5.严谨认真,踏实稳重,诚实守信,工作细致周到,对企业忠诚,责任心事业心强。
6.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,热爱秘书工作,有较强的执行能力,能承受工作压力。岗位职责:
岗位职责:
1、协助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,持续向董事提供、提醒并确保其了解境内外监管机构有关公司运作的法规、政策及要求。
2.完成董事会的其他工作的督办、协调及落实任务。
3.完成公司管理层交给的其他任务。
黎明南路26-附8号附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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