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精通书法,普通话标准。
2.热爱教师本职工作,教风严谨,关心学生。
3.能够洞察儿童心理,了解儿童成长心理需求。
4.能开展书法专项展示活动。
教育类,汉语言类,书法类,美术专业,有相关工作经验,书法基础扎实,有过书法课程上课经验者优先。持专业证书者优先。
兴华中路5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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